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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法学教授做客法律讲堂

2011-05-19
单位(作者):黄米佳
 
    2011年5月16日晚7时,文法楼108室,加拿大蒙特利尔魁北克大学法学教授、执业律师Helene Piquet博士做客文法学院法律讲堂,为法律系研究生带来了一场题为“Court Reform in Canada and western countries: Mediation and Access to Justice(加拿大及西方国家的法庭改革:调解及接近正义)”的精彩演讲。文法学院副院长魏增产、法律系主任侯登华、法律系教师郭立峰等教师与法律系所有同学出席了本次活动。

    演讲开宗明义地指出了加拿大、美国、欧洲、澳大利亚等地法庭改革的热议话题及新动向,集中体现在ADR(Alternative Dispute Resolution,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或者说当以法院为纠纷解决主体时与ADR相等同的JDR(Judicial Dispute Resolution)的制度改革上。演讲的主体内容以加拿大法庭改革为分析版本,着重点放在JDR中的“法院附设调解”制度上。对于“法院附设调解”,演讲内容分为优劣势分析与法官角色定位两个部分。该种制度的优势主要在于效率性,具体则体现在降低金钱成本、时间成本、精力损耗方面。由于调解与对抗制相比在形式上明显的灵活性特点,效率性得到更好地发挥,成为很多当事人青睐的纠纷解决方式。法院附设调解的缺陷也在某种程度上植根于对效率性的追求,表现在对当事人施加压力、权利交易方面。另外,Helene Piquet教授指出,与对抗制相比,法院附设调解在金钱的成本上依然非常高昂。同时指出,该种纠纷解决方式的适用群体存在层级性,有“次一级正义”的批评之论。在法官角色定位的问题上,Helene Piquet教授指出,法官在扮演中立者角色之外,需要更高的庭审技术,以更柔和的方式解决案件。在以上两个部分的讲解过程中,穿插了对纠纷解决与实现正义的论述,从更抽象更深层的角度启发听众去思考改革过程中制度变革的利弊得失。讲座最后,Helene Piquet教授对讲授内容进行了总结归纳,强调在正视法院附设调解等制度优势的同时不能忽视实践当中所付出的高昂代价。

    Helene Piquet教授流畅、清新、富有启发性的英文演讲不仅为同学们携来了丰富的国外前沿动态,而且带来了别样的听觉盛宴。演讲结束后,文法学院向Helene Piquet教授赠送了礼品,表达了师生们的深深谢意。
 
 
(责编:邢华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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