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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日报:集中创新资源 合力科技攻关

2011-04-13
单位(作者):梁晓亮

 


联合创新 刻不容缓

上海宝钢的“钢水快速精炼技术”作为宝钢的一技之长,如今不再仅仅是宝钢的看家本领,其多项技术成果也应用在了首钢京唐公司的曹妃甸钢铁工程中。曹妃甸钢铁项目里运用的可不止宝钢这一个外脑,中国钢研科技集团公司、鞍钢、武钢、唐钢以及北京科技大学等几路中国主要钢铁技术力量对曹妃甸项目均有贡献。

可以说,曹妃甸项目不仅属于首钢,从技术层面上说,它还属于中国钢军的“梦之队”。这个中国钢军“梦之队”就是2007年6月10日由中国六大钢企——宝钢、鞍钢、武钢、首钢、唐钢、济钢以及北京科技大学、东北大学、上海大学和中国钢研科技集团公司联合成立的“钢铁可循环流程技术创新战略联盟”。

“钢铁可循环流程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理事长、中国工程院副院长干勇回忆起当初创建联盟时中国钢铁业所处的境遇,感慨颇多——

2006年,我国从最大的钢铁进口国转变成为最大的钢铁出口国,这一逆转给国际市场造成重大冲击,国外竞争对手纷纷开始在超前技术、关键装备制造技术和知识产权转让方面对中国进行封锁。中国钢铁工业靠技术引进提升核心竞争力的路子已经走到尽头!

统计显示,中国钢铁工业总能耗约占全国工业总能耗的11%,综合能耗比国际先进水平高15%-20%;平均水耗为6.5吨新水/吨钢,高出世界先进水平1倍多。钢铁工业的持续发展面临着原料紧张、资源透支、环境污染和产能过剩等众多瓶颈。

从技术层面看,长期以来我国钢铁工业以规模扩张为主,形成了跟踪、模仿创新的发展思路,核心技术受制于人。同时,由于钢铁行业的重大战略技术和前沿技术理念超前、学科交叉、开发周期长,由单个企业独立研发实在力不从心。而我国钢铁工业行业集中度相对较低,行业技术研发能力较弱。

正是基于对钢铁业以上深刻的共识,几大钢铁企业都意识到,凝聚钢铁行业的各种创新资源,并充分调动企业、大学、研究机构各方技术力量,联合开发行业重大共性技术,已经迫在眉睫、刻不容缓。

为了探索建立一种新型的产、学、研合作体制和运行机制,在科技部的支持下,“钢铁可循环流程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应运而生。

明确权责 形成合力

钢铁行业是一个竞争充分的行业,且集中度相对较低,几个大型钢铁企业集团的技术战略及企业意志相对分散,设计一个让大家发挥各自所长,彼此信任,目标一致的长效合作机制,并非易事。“我们一直强调,大家‘吵’在前面,把相关责任、利益讲清楚,彼此信服,这样以后的工作才会顺畅。”一直负责创新战略联盟工作的科技部政策法规司汤富强告诉记者。

据联盟办公室主任、中国钢研科技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韩伟介绍,为了保障联盟的正常运作,联盟成员通过协商,联合签订了具有法律效力的契约,对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根据协议,联盟经费采取财政拨款与联盟成员自筹相结合,设立专门的账户,实行预决算制度,形成联盟独立的经费管理制度,对联盟理事会负责。通过共性技术的转化和实施,提取一部分成果转化收入,逐步形成联合开发基金,用以开展行业共性技术开发。联盟首批经费共7.1872亿元,其中财政拨款1.7872亿元,自筹5.4亿元。财政投入的科研经费主要用于科研攻关内容的完成和部分关键设备的设计研制,自筹经费主要用于关键技术开发与工程化应用、重要示范线及相关公辅设施的配套建设、半工业试验与工业试验的验证等。

在利益分配和知识产权归属方面,联盟是如何设计的?韩伟告诉记者,对于以国拨经费为主做牵引而开发的共性平台技术,将无偿向联盟内成员单位辐射和推广,充分体现国家利益;而联盟自筹经费、共同开发的技术向联盟外辐射和推广时,将采取有偿转移的方式,所形成的利润归联盟所有,促进联盟持续创新开发的良性循环。联盟研究项目所产生的专利、技术秘密、非专利技术成果以及与技术开发内容有关的著作权属于项目责任方和合作方共同所有,其排名顺序和利益分享比例按各方实际投入和具体贡献确定。这类专利、技术秘密以及非专利技术成果向联盟外许可或转让,须经联盟理事会审议。

权益、责任规定得清清楚楚,大家就不用再“各怀心事”,而是心往一处想,劲儿往一处使。“坦白说,当初和各方商量沟通这些归属、机制的时候,是花费了相当长时间的。”韩伟说。

上海宝钢规划发展部经理胡翊告诉记者,宝钢的“钢水快速精炼技术”即是宝钢在“新一代可循环钢铁流程工艺技术”中承担的一个课题,在联盟的利益分配和知识产权归属的框架下,宝钢将这一技术输出到首钢的曹妃甸项目中,后又被韩国现代钢铁的300吨RH真空精炼项目成功应用。“对于我们企业来讲,联盟的一大作用即是它提供了一个交流平台,共性技术大家一起投入研发,一起享用。”胡翊说。

“新一代可循环钢铁流程工艺技术”项目由15个课题、共58个专题组成,涉及钢铁工业的节能、环保、冶炼、重要产品及相关工艺技术和流程的集成综合等专业领域。项目成果除了在曹妃甸项目中得到了集中体现外,还在其他钢厂获得了实际应用。

各有所长 各得其所

钢铁研究总院是我国钢铁行业共性技术研究的重要研发力量,实行企业化转制后,他们也曾对自身定位有过迷茫。

作为钢铁研究总院院长,干勇认为,正是联盟的创新形式让他们走出迷茫,重新找到了定位。“传统产学研合作多采取联合开发和协议委托方式,适于短、平、快的项目,而不适合战略性、系统性技术开发的需要,难以形成科技资源的有机整合机制,甚至造成低层次的科研重复建设。而契约型合作创新模式和机制以知识产权或标准为纽带,把资金、技术、人才、管理等创新要素有机地统一起来,有利于克服以资产为纽带建立产学研合作组织的困难,克服以项目为纽带合作的短期性和不稳定性。”干勇分析说。

当记者问起胡翊作为企业,宝钢在钢铁可循环流程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有什么收获时,胡翊提到的第一条便是——“在创新战略联盟里,我们非常鲜明地体会到了企业的主体地位。”

胡翊认为,应用技术是企业走在前沿关键,因为企业是最终要面向市场的生产者。各方的研发重点和研发成果都各有特色,联盟将这些特色和力量集中到一起,大家平起平坐,企业在整个行业研发体系中获得了话语权。

第二,依托国家重大科技攻关项目,企业能够获得更大的政策支持,争取并参与到更多的科研课题,从而使自己的研发水平提升。

第三,企业获得了一个广阔的交流平台,“大家不仅可以进行技术交流,还可以进行技术贸易,钢铁企业不再各自为战。”胡翊说。例如,联盟高度重视以平台建设促进资源共享,联盟成立后,已建立了中瑞科技合作交流中心,并在筹建钢铁行业技术创新平台、中外标准互换数据库、分析测试方法及设备数据库、科技情报信息数据库、对外科技交流数据库等公共平台,这样就将行业内现有的企业技术中心、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中心、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等研发条件整合起来,促进信息、仪器设备、中试设备等科技资源的共享。

3年来的实践证明,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的形式有助于促进企业、大学、研究机构之间的技术、设备、人才资金等创新要素的有效配置及合理流动,有助于形成有效的合作创新机制和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国际一流的行业共性技术开发平台”已经形成。

作为国家最早的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之一,钢铁可循环流程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在圆满完成了“十一五”重大专项“新一代可循环钢铁流程工艺技术”后,体制机制得到了进一步修正,课题研发、成果产业化流程更加顺畅,产、学、研关系更加紧密,联盟正在翻开崭新的一页。

经过调研和广泛征求联盟成员意见,联盟确定了接下来的目标——以“钢铁流程铁前工序余热高效利用节能综合技术”项目为依托,破解钢铁工业节能降耗技术难题。这个项目是冶金行业流程重点节能技术与重大装备工程的关键配套技术,该项目实施推广后全行业炼铁工序能耗至少可降低10%,按全国年生铁产量5.4亿吨计算,可创造经济效益486亿元。同时炼铁生产效率可提高50%以上,全国炼铁高炉总容积可比2008年减少31%,全国炼铁高炉可以减少焦炭消耗734.4万吨,节省的焦炭用于出口可产生经济效益146.88亿元。

上图:宝钢股份硅钢部通过在机组上设立多个带钢速度判断点等技术,使取向硅钢产品成材率大幅提升。图为宝钢冷轧车间场景。 (资料照片)

来源:经济日报                                       时间:2011-4-13

责编:郭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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