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党委中心组举行大学章程建设专题理论学习活动

单位(作者):党委宣传部时间:2014-04-04

大学章程是高等学校依法治校科学发展的基本准则,是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大学实施战略管理的内在需求。为贯彻落实教育部《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精神,推进依法治校和现代大学制度建设。4月3日,学校党委中心组举行北京科技大学章程建设专题理论学习,全体党委中心组成员参加,党委书记罗维东主持学习。

首先,副校长权良柱介绍学校章程制定的发展历程。2012年11月,学校通过《北京科技大学章程建设实施方案》,成立章程建设领导小组,开始起草《北京科技大学章程》(以下简称“大学章程”)。目前已经经历三个阶段,2013年4月,经过反复讨论修改,形成《大学章程(讨论稿1)》;2013年8月-10月,对章程结构作出调整,内容进行更新,形成《大学章程(讨论稿2)》;2013年12月至今,组织校内各单位对章程相关条目进行补充,形成目前的《大学章程(讨论稿3)》。

校长助理、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处长王戈介绍国外大学章程的起源、基本内容,我国大学章程制定的背景与意义,以及我校大学章程制定的定位与依据,基本结构。目前我校《大学章程》的基本内容,主要包括序言、总则、办学功能及形式、管理体制与机构、教职工、学生、校友、经费资产后勤、学校标识及附则9章100条款,并重点对《大学章程》编写过程中遇到的难点进行了详细说明。

随后,党委中心组成员对《大学章程》有关内容,学校的办学定位及特色,学校发展定位、办学方向,人才培养目标,党委常委会议事规则,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学术委员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学院职能和职责等相关问题进行了认真讨论。

最后,罗维东指出大学章程是高校的“基本法”,是大学依法自主办学、实施管理和履行公共职能的基本准则。高等学校应当以大学章程为依据,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及规范性文件、实施办学和管理活动、开展社会合作。要求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大学章程》的制定工作,责成有关部门对有关问题进行整理,分别成立工作组对相关问题进行研讨,并根据教育部时间要求,按时完成我校大学章程制定工作,并希望并以大学章程为契机,梳理制定学校改革发展的制度,逐步形成具有学校特色的现代大学制度体系,不断提高学校综合治理能力。

(责编:邢华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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