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开展师生党员基本培训第二课

2024-06-05
单位(作者):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教育部有关工作安排,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学校于5月30日在教职工礼堂举办师生党员集中培训第二课,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党章党规研究中心副主任吕品教授作题为“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专题报告。北京市委教育工委二级巡视员马千里,教育部高校党建联络员、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原党委书记王鸿冰,北京市委教育工委组织一处处长谭振康,市委教育工委组织一处有关同志到校指导。全校1.2万余名师生党员在1个主会场、123个分会场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参训。集中培训由学校党委书记武贵龙主持。

吕品结合丰富的典型案例,从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重要意义、《条例》的主要内容和严格遵守《条例》的有关要求等方面进行了系统解读,全面深化了师生党员对《条例》的理解与把握。

吕品表示,学习和贯彻《条例》既是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必然要求,也是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深入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坚强保障;既是党的优良传统和独特政治优势的重要体现,也是突出问题导向、坚持与时俱进的必然要求。

吕品介绍了《条例》编写的历史沿革,她讲到,新修订《条例》在对象覆盖、管理周期、责任链条等方面都作出了新要求,将一些违纪行为明确划定范围至所有党员、更加强调落实主体责任,体现出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决心。

武贵龙强调,全体党员同志要进一步加强对《条例》的学习研究,做到认真学纪、准确知纪、自觉明纪、严格守纪,在教育强国建设和为党为国铸就“钢铁脊梁”的新征程中勇担时代重任、奋力开拓新局。各二级党组织要在规定时间内组织开展交流研讨,确保基本培训应训尽训、取得实效。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