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流行期间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防控指引(第一版)

2020-02-03
单位(作者):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是一种新发传染病,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是人群高度聚集场所,根据目前对该疾病的认知,制定本指引。
   本指引适用于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

   一、开学前的准备工作
   1、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落实四方责任,制定完善本校传染病防控应急预案,责任到位,分工到人。
   2、提前掌握师生假期出京情况,对来自或经停湖北的师生要进行重点关注,督促其进行居家观察,每日早晚各测量一次体温并做好记录,从到京当日起满14日可解除居家观察。督促其他师生关注自身健康状况。
   3、在校园内应设置临时等候区,用于临时安置晨午检出现发热等情况的学生。
   4、要做好物资准备,包括体温计、口罩等防护用品和消毒用品等。
   二、开学后的防控工作
   1、以多种形式开展健康教育,尽早组织全体教职员工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培养师生良好卫生习惯和技能,提高防病意识。
   2、每日对入校的教职员工进行体温排查,体温异常者不得入校;对因病缺勤的教职员工进行电话随访,及时了解掌握其健康状况。
   3、落实晨午检制度,如有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学生,应立即送往临时等候区,并通知家长带孩子及时就医或回家休息,不要带病坚持上课。
   4、开展因病缺勤监测,每天对因病缺勤的学生进行电话随访,及时了解掌握学生健康状况。
   5、保持教室清洁,按要求开窗通风。每天通风2-3次,每次至少30分钟。
   6、设置充足的洗手设施和洗手液或香皂等卫生用品。
   7、合理安排教学,集体性活动安排在室外进行。
   8、有住宿生的学校,每日安排专人对住宿生进行巡视,9、加强对学生宿舍的清洁通风和预防性消毒。
   三、出现疑似或确诊病例后的防控措施
   1、要配合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做好疑似或确诊病例的流行病学调查、密切接触者排查。
   2、在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中小学卫生保健所工作人员指导下进行消毒。
   3、经判定为密切接触者的学生或老师,应接受14天的居家隔离医学观察。
   四、预防性消毒
   以通风换气为主,同时对地面、墙壁等物体表面和物品进行预防性消毒。
   1、地面、墙壁
   配制浓度为1000mg/L含氯消毒液(配制方法举例:某含氯消毒液,有效氯含量为5%-6%,配制时取1份消毒液,加入49份水)。消毒作用时间应不少于15分钟。
   2、桌面、门把手、水龙头等物体表面
   配制浓度为500mg/L含氯消毒液(配制方法举例:某含氯消毒液,有效氯含量为5%,配制时取1份消毒液,加入99份水)。作用30分钟,然后用清水擦拭干净。
   3、食品用具
   煮沸或流通蒸汽消毒15-30分钟;也可用有效氯为500mg/L 含氯消毒液(例如某含氯消毒液,有效氯含量为5%,配制时取1份消毒液,加入99份水)浸泡,作用30分钟后,再用清水洗净。
   4、毛巾、衣物被褥等织物
   配制浓度为250mg/L 的含氯消毒剂溶液(配制方法举例某含氯消毒液,有效氯含量为5%,配制时取1份消毒液,加入199份水)。浸泡15 -30分钟,然后清洗。也可用流通蒸汽或煮沸消毒15 分钟。
   5、注意事项
  以清洁为主,预防性消毒为辅,应避免过度消毒。针对不同消毒对象,应按照上述使用浓度、作用时间和消毒方法进行消毒,以确保消毒效果。消毒剂具有一定的毒性刺激性,配制和使用时应注意个人防护,应戴防护眼镜、口罩和手套等,同时消毒剂具有一定的腐蚀性,注意消毒后用清水擦拭,防止对消毒物品造成损坏。所使用消毒剂应在有效期内。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