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全面开展处级单位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

2014-12-22
单位(作者):纪委监察室

【本报讯】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按照年初工作安排,学校党委决定于11月开始对各处级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等情况进行检查。

此次检查采取自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自查是各二级单位认真对照检查内容,总结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制度建设、履行主体责任情况,以及加强作风建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行党务信息公开等相关工作情况,以查促建,注重实效。重点检查是在各单位自查基础上,由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张文明带队,组成由组织部、宣传部、人事处、党校办、纪委监察室、审计室等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以及纪委委员参加的检查组,对13个二级单位进行重点检查,主要通过听取各单位负责人汇报、查阅工作资料、在本单位及校机关一定范围内开展民主测评、反馈检查意见等方式进行,从而促进二级单位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11月14日开始,检查组分别听取了4个学院和管庄校区负责人以及8个职能部处负责人的汇报,加强了交流和沟通。从检查过程中看出,各单位主要通过此次检查重点梳理了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建设及执行、廉政风险防控、执行八项规定精神、党务信息公开等情况,并提出本单位存在的问题。

从总体检查情况来看,各单位领导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在工作中积极探索,通过多种渠道和平台加强信息公开,推进民主监督, 加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

在重点检查中,检查组请学院班子成员、系主任、教代会代表及教授代表等对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民主测评;相关单位科级以上人员、学校机关党委委员及机关教代会代表对8个职能部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民主测评。

此次检查结果,检查组将分别反馈各单位。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