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录取工作完成

2016-07-05
单位(作者):研究生院、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本报讯】 近日,研究生院与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联合召开了 2016 年国家公派留学录取人员工作会议,会议通告了后续手续办理流程,发放了相关材料,并布置有关出国事宜。

国家留学基金委日前公布了 2016年公派研究生项目录取名单。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分为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和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两大类。2016 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上报 20 人,录取 16 人,录取率为80%;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上报 40 人,录取 30 人,录取率为 75%。2016 年新增了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全国计划选派 800 名硕士研究生出国留学,选派类别包括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和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留学期限一般为 12 ~ 24 个月,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的留学期限为 3 ~ 12 个月。2016 年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项目上报 1 人,录取 1 人。

研究生院及时通过研究生院网站及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发布相关信息,做好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的宣传发动工作。在选拔过程中,研究生院和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共同组织专家组对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申请者进行了面试,综合考虑其外语水平、学习经历、科研经历和出国学习研究计划,以选拔出综合素质较高,具有竞争力的研究生,录取率保持持续稳定。并将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面试结果及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预审通过的名单在网上公示,从而确保选拔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在日常管理工作中,本着对学生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申报材料整理、相关材料扫描上传及信息审核等工作,确保上报信息准确无误。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做好2016 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实施工作的函》(留金发[2015]3081 号函件)的要求,从 2015年 12 月开始,研究生院和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组织开展了 2016 年公派研究生的宣传、选拔和推荐工作。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