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开展处级单位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检查工作

2016-12-19
单位(作者):纪委

【本报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动各单位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推进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近期,学校组成由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戴井岗带队,校纪委委员、党校办及组织部负责人、党风廉政监督员、纪委工作人员等为成员的检查组,对重点检查的处级单位领导班子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履行情况、党政主要负责人落实“第一责任人”情况及其他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责任等情况进行了检查。

本次检查工作分为全面自查与重点检查两个阶段,在全面自查阶段,全校各处级单位对照检查内容梳理工作、查找不足、落实整改,形成自查报告。在此基础上,检查组重点对 15个单位以听取党委(总支)书记工作汇报、查阅资料、开展民主测评等形式进行了重点检查。

在重点检查工作中,戴井岗在与被检查单位领导班子、系所(科室)主任及教授代表讲话时对各单位工作提出 4 点要求:一要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二要健全完善组织生活制度;三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四要处理好保障党员权利和党员正确行使权利的关系。

检查组认为,从总体检查情况来看,学校各处级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普遍建立起了责任明确、层层落实的责任体系;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重视制度体系建设,强化廉政风险防控;班子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自觉发挥表率作用,其他班子成员能坚持“一岗双责”,以身作则、模范执纪。但是,在检查过程中也发现个别单位党政联席会(处务会)会议记录不规范、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还需加强等问题。检查组已及时对相关单位指出了问题并督促落实整改。

本次检查,以查促建、以查促教,推动了各单位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进一步深化。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