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问答

2018-07-09
单位(作者):校报

根据《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号)的文件精神,自2014年10月1日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进行改革。2018年6月,中央国家机关养老保险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央保中心”)正式启动我校工作人员保费征缴和退休人员待遇支付的工作。人事处副处长蒋韬,人才交流与社会保障中心主任邵丽华同志就常见问题进行了梳理。

1.为什么要实施中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

我国现行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制度建立于1955年,60年来这项制度对保障退休人员生活、稳定干部队伍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发展,也逐步暴露出一些矛盾。此次改革现行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养老制度,建立与企业职工等城镇从业人员统一的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从制度上化解“双轨制”矛盾。

2.养老保险改革的目标是什么?

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以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为重点,逐步建立独立于机关事业单位之外、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管理服务社会化的养老保险体系。

3.养老保险改革的原则是什么?

改革遵循的基本原则——公平与效率相结合: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权利与义务相对应:责任共担、统筹互济;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立足国情,切实保障退休人员基本生活;改革前与改革后待遇水平相衔接:立足增量改革,实现平稳过渡;解决突出矛盾与保证可持续发展相促进:统筹规划、合理安排。

4.参与养老保险改革人员范围如何确定?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即我校在职人员及退休教职工(不包括离休人员)。

5.养老保险改革从何时开始实施?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从2014年10月1日起实施。

6.什么是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老人”、“中人”、“新人”?

2014年10月1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前退休的为“老人”;2014年10月1日前参加工作、2014年10月1日后退休的为“中人”;2014年10月1日之后参加工作的为“新人”。

7.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如何确定?

按照“央保中心”相关政策,除交通费、物业费等改革性补贴及防暑降温费等部分国家规定的津补贴外,其他工资收入均纳入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央保中心根据各单位申报的缴费工资,按照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低限)和300%(高限)审核确定缴费基数。

8.养老保险的单位和个人缴费比例各是多少?

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为缴费基数的20%,计入社会统筹基础上,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单位按本单位工资总额的8%缴费,个人按本人缴费工资基数的4%缴费。工作人员退休后,按月领取职业年金待遇。

9.什么是职业年金,缴费比例为多少?

职业年金,是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参加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单位按本单位工资总额的8%缴费,个人按本人缴费工资基数的4%缴费。工作人员退休后,按月领取职业年金待遇。

10.养老保险正式缴费的日期如何确定?

根据“中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征缴、发放扩面工作座谈会”的会议精神,符合条件的中央在京事业单位于2018年6月正式缴费及养老待遇发放。2014年10月至2018年5月的养老保险费用缴费时间等待央保中心的统一安排。

11.此次正式缴费后,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有何不同?

2014年10月1日(不含)以前退休的老人,央保中心将发放国家规定的基本退休费、退休人员补贴和其他国家统一规定的补贴(工改保留补贴以及教龄津贴、护龄津贴、特级教师津贴等按原标准100%发给部分),同时执行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2014年10月1日(含)以后退休的中人,由于改革后待遇计发新办法相关参数正在研究中,央保中心将暂时按照老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学校发放物业补贴等其他津补贴。

12.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前后待遇如何衔接?

实 行 “ 老 人 老 办 法 、 新 人 新 制度、中人逐步过渡”。

“老人”:2014年10月1日前已退休的“老人”维持原待遇不变,并参加今后的待遇调整。

“新人”:2014年10月1日后参加工作的“新人”按照新待遇标准计发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退休时的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本人退休时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本人退休年龄、利息等因素确定。“中人”:对2014年10月1日前参加工作、2014年10月1日后退休的“中人”,目前按照“老办法”待遇计发标准发放,待“新办法”(新办法待遇计发标准=基本养老金+职业年金,其中,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待遇计发标准确定后由“央保中心”重新核定和清算。“新办法”是在发给基本养老金的同时发给过渡性养老金,过渡期设定为10年,过渡期内实行新老待遇计发办法对比,保低限高。以上计算办法中具体参数如下:

(1)“新人”、“中人”中基础养老金=退休时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2×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1%,其中,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视同缴费指数×视同缴费年限+实际平均缴费指数×实际缴费年限)÷缴费年限。各地根据测算形成与机关事业单位职务职级(技术等级)和工作年限相对应的视同缴费指数,工作人员退休时,根据本人退休时的职务职级(技术职称)和工作年限等确定视同缴费指数。实际平均缴费指数=(Xn/Cn-1 +Xn-1/Cn-2 + ...... + X2016/C2015 +X2015/C2014 + X2014/C2013)/N实缴;Xn、Xn-1、...X2014为参保人员退休当年至2014年相应年度本人各月缴费工资基数之和,Cn-1、C n- 2、...C2013为参保人员退休上一年至2013年相应年度当地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N实缴为参保人员实际缴纳养老保险费年限。

(2)“新人”、“中人”个人账户养老金=退休时本人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累计存储额÷计发月数。其中,计发月数按国家统一规定执行,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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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中人”的“老办法”计发办法:A:2014年9月工作人员本人的基本工资标准;M:工作人员退休时工作年限对应的老办法计发比例;B:2014年9月工作人员本人的职务职级(技术职称)等对应的退休补贴标准;C:按照国办发[2015]3号文件规定相应增加的退休费标准;Gn-1:参考第n-1年在岗职工工资增长等因素确定的工资增长率,n∈[2015,N],且G2014=0;N:过渡期内退休人员的退休年度,N∈[2015,2024]。2014年10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间退休的,其退休年度视同为2015年。

(4)“中人”的“新办法”中过渡性养老金=退休时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视同缴费指数×视同缴费年限×过度系数。其中,过渡系数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统筹地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过渡系数保持一致。视同缴费指数由各省级地区统一确定。

13.6月没有收到养老金是怎么回事?

退休人员如果在6月未能按时收到央保中心发放的养老金,可能是以下几方面原因造成:第一,银行账号与户名、身份证号码不符,导致发放失败。第二,退休人员名字中含有生僻字,在银行系统字库或社保系统字库无法识别,导致姓名与银行户名不匹配。第三,账户状态异常。主要包含退休人员银行卡挂失、注销、未激活、未实名认证、二类账户,因“6个月无交易”使账户停止收付造成大小额借记系统发放失败等。对于此类问题,请退休人员及时与人事处联系,查明原因,以便养老金的顺利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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