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决定》提出,“建设法治中国,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这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精神,不断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新局面,提出的一个更高要求。为了帮助同学们深刻理解“法治中国建设”的深刻内涵,牢固树立建设法治国家的坚定信心,学生工作部和马克思主义学院依托“形势与政策”课堂开展专题辅导报告。
3月24日晚,马克思主义学院鲁春霞老师就“法治中国建设”展开详细而深刻的讲解,我校300余名本科生认真聆听报告。
鲁春霞详细解读了法治中国建设的基本精神,就是要把国家的整个权力系统以及对社会的管理,都纳入法治的轨道,任何公民、社会组织和国家机关都要以宪法法律为行为准则,依照宪法法律行使权利或权力,履行义务或职责。
她以亚里士多德对“守法和法律本身”的看法引出“法治中国”理念的发展过程。党的十五大提出和确立了“依法治国”、“依法执政”和“依法行政”的治国理政原则,同时也提出和确立了“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的法治建设目标。习近平同志在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和2013年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中,首次提出和强调了“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决定》指出,“建设法治中国,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这不仅将“共同推进一体建设”写入党的正式文件,而且将它列为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基本要求。
她认为法治中国建设的关键点有三个,一是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综观世界各国的法治道路,不论是何种模式,凡是法治建设比较成功的国家,无一不是较好地坚持了法治规律与本国国情的创造性结合;二是加强顶层设计和总体规划。要立足当下,着眼长远,对制约我国法治建设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制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体方案、路线图、时间表。增强法治中国建设的协同性,形成整体合力;三是确保法律有效实施。
“积力之所举则无不胜,众智之所为则无不成。”鲁春霞的报告内容丰富、论述深刻,对现场学子进一步深入理解法治中国建设具有重要作用。随着全民法治意识的提升,在全社会逐步形成崇尚法治的良好氛围,将汇聚更多社会力量共同推进法治中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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