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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被国家教育部批准为“国家首批工程科研院和高校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试点单位”

2010-04-23
单位(作者):研究生院

 

    4月21日,国家教育部组织召开高校和工程研究院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试点工作座谈会,中国工程院党组副书记周济、中国工程院副院长刘德培、教育部副部长陈希以及来自全国10所大学和9所工程研究院试点单位的代表出席了本次会议,我校校长徐金梧、副校长兼研究生院院长张跃参加了会议。

    我校被国家教育部批准为“国家首批工程科研院和高校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试点单位”,与我校合作的有钢铁研究总院、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机械科学研究总院和北京矿冶研究总院四家工程研究院。国家教育部试行高校和工程研究院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工作,是推进高层次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深化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重要举措,是促进研究生教育和科研事业发展的重要保障。联合培养的目的在于充分发挥高校和工程研究院的资源优势,实现强强联合,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和实现人力资源强国战略服务。

    徐金梧校长在座谈会上代表试点的高校发言,徐校长介绍了北京科技大学校企合作培养工程类型博士研究生工作的经验,充分肯定了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对我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的重要意义,提出了学校做好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试点工作的设想,得到中国工程院党组副书记周济的赞同。

   我校成为全国首批10所试点高校之一,对我校深化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创新研究生培养模式,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增强学校影响力具有重要意义。

(责编:李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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