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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与工程研究院所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试点工作启动

2010-05-12
单位(作者):研究生院

 

    为创新研究生培养体制和机制,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高层次创新型工程科技人才培养模式,推动研究生教育科学发展,2010年教育部首次批准10所高校和9所工程研究院所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我校作为首批试点单位之一,与钢铁研究总院、有色金属研究总院、机械科学研究总院和矿冶研究总院四家工程研究院所开展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工作。

    5月6日,我校与工程研究院所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试点工作协调会在北京科技大学召开,副校长兼研究生院院长张跃主持会议,参加会议的有研究生院副院长,冶金、材料、机械学院主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钢铁研究总院、有色金属研究总院、机械科学研究总院和矿冶研究总院人力资源部、研究生部的领导。

    与会代表就如何开展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工作进行了讨论,在招生办法、培养方式、学位申请等方面达成共识,同时就科研项目、知识产权、学生待遇等细节问题进行了探讨。张跃副校长做总结发言,充分肯定了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对创新研究生培养模式,构建科学研究新平台的重要意义,提出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试点工作顺利进行,并为今后在更多领域开展深层次合作奠定基础。我校与工程研究院所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开始启动。

(责编:李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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