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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贯彻高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扎实做好二级党委党建评估工作

2010-09-28
单位(作者):组织部

    2010年8月13日,中共中央下发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9月28日上午,我校在办公楼402会议室召开了党建评估工作研讨会,结合新颁布的《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学习,对二级党委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的评估形式、工作分工等进行了研讨。校党委副书记陈曦,校党委原副书记、党建评估专家组组长李宝林,党建评估专家以及党委工作部门负责同志共18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党委组织部部长孙景宏同志主持。

 

    党委组织部副部长黄武南同志对《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修订的目的和意义、条例修改调整变化的主要内容、对学校党建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和近年来学校党建工作的相关做法等方面进行了解读和汇报。与会同志认真学习了新条例后一致认为,新条例体现了党的建设对高校的新要求,是指导学校未来一个时期党的工作的重要文件,对推动高校党的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学校党委各工作部门和各级党组织要适应党建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主动适应管理体制、教学、科研等组织方式和内部管理模式的新变化,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努力加强和改进学校党的建设。

 

    孙景宏部长结合条例的学习,根据学校党委《关于开展对二级党委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整体评估的通知)》(校党发[2009]45号)的精神和要求,对二级党委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的评估形式、工作分工以及具体的进度安排等提出了初步设想。与会领导、专家和部门负责人围绕以上方面进行了热烈的讨论,为下一步做好二级党委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评估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陈曦副书记最后强调指出,贯彻落实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精神,认真做好二级党委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评估,对于促进学校党的建设、提高基层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的科学化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希望大家能够加深对条例的新精神、新要求的学习和理解,在党建评估过程中认真予以贯彻和落实。同时,针对即将开始的二级党委评估工作,陈书记要求相关部门认真研究,制定科学合理的评估操作方案,简洁高效地组织好评估工作,既要达到以评促建、以评促改的目的,又要减轻基层负担。通过科学合理的评估工作,努力将学校的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推上一个新的台阶。

    开展二级党委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评估是学校党委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提升各二级党委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的重要途径。根据学校党委工作部署,从现在起至2012年7月,要全部完成全校所有二级党委的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评估。近期,学校将正式启动对申报二级党委的评估工作。

 

(责编:李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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