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公寓是学生生活与学习的重要场所,是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素质教育的重要基地。如何围绕育人,发挥住宿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进宿舍安全、卫生、文化、学风建设是目前我校学生公寓管理面临的重要课题。在学校领导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今年10月学校修订了学生宿舍相关管理规定,颁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生公寓管理工作的意见》。根据《意见》精神,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进一步完善了学生工作、安全保卫、后勤服务等部门在公寓管理、服务工作中的职责,进一步理顺了工作机制,加强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在公寓管理与服务工作中的主导地位。在此基础上,加强公寓学生自律组织建设,在每楼宿舍楼中增设学生楼长、学生层长岗位,完善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工作体系。学校给予学生楼长每月600元待遇及减免住宿费用等优惠政策,给予学生层长每月300元的勤工助学待遇。通过以“楼长—层长—宿舍长”为核心的公寓学生自律组织建设,充分调动广大学生参与公寓管理与服务工作的积极性,探索建立学生公寓管理与服务的新机制。
根据工作安排,2010年11月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启动了学生宿舍楼长、层长招聘工作,经过报名、审核、面试、公示等环节,最终从近200名报名学生中选拔20名学生担任首批学生公寓楼长,任期1年。11月24日,公寓管委会在办公楼402举行了学生楼长聘任仪式,校党委副书记、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主任谢辉,学生处、研工部、保卫处、后勤集团等管委会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了聘任仪式。谢辉副书记为公寓管委会新聘任的20名学生楼长颁发了聘书,并希望首批学生楼长发挥引领作用,树立学生楼长良好形象;树立服务宗旨,做好公寓服务工作;当好沟通桥梁,从学生角度出发了解学生的需求和想法,为提升学生公寓整体服务水平做出自己的贡献。仪式结束后,校保卫保密处副处长刘兴德还为学生楼长作了关于学生公寓安全管理相关知识的培训。

聘任仪式的举行标志着“职能部门主导、学生积极参与”的学生公寓管理与服务新机制的探索工作正式拉开帷幕,待学生层长聘任完成后,在“同住、知情、关心、引导”原则的指导下,在学校职能部门的指导和带领下,公寓学生自律组织将从学生宿舍安全卫生管理工作入手,大力推动宿舍文化、学风等各项工作建设,力争使我校学生公寓整体管理与服务水平有较大提高。
(责编:李洁)